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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法律援助覆盖近四成人口
来源:四川新闻网发布时间:2012年06月19日作者:

     目前,四川全省法律援助对象达到3200余万人,覆盖全省总人口的37%。在刚刚落幕的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,四川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就法律援助工作在大会作交流发言。四川通过筑牢基层、服务民生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的经验,受到与会代表关注。

  “四川省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,法律援助工作受经济社会条件等因素制约,发展不平衡。为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,我们积极采取多项措施,争取政策支持,促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均衡发展。”李仲彬介绍,近年来四川省着力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职能作用,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,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和“警民亲”服务群众“八件实事”等活动,有效满足了基层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。

  据悉,四川各地普遍将农村产权维护、征地拆迁、劳动争议等民生权益保护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,将经济困难标准提高至低保线的1.5—2倍,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基层困难群众。目前,全省法律援助对象达到3200余万人,覆盖全省总人口的37%。同时着力构建“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”,依托乡镇(街道)司法所设立工作站4001个,占乡镇(街道)总数的86%;对暂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乡镇(街道)或道路条件差的乡村,由县或乡建立流动工作站定期下乡村提供服务;将近万名人民调解员确定为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,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乡村和有关部门,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。

  在加大重点对象服务力度方面,四川作为人口大省、农民工大省,始终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。对农民工讨薪、工伤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,简化手续,快速办理;南江、达县等地在外出农民工主要聚集地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联系站(点),方便农民工就近获得法律援助;与其他省市签署《外出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》,提高维权效率;每年开展“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”,集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。建立法律援助与残联、妇联、共青团、老龄委等申请互转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残疾人、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等法律援助工作。2007—2011年四川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万余件,办案量年均增长20%,办案数位居西部第一,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。

  在保障能力建设方面,四川建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,近3年累计下拨近2000余万元,用于支持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。去年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达3700多万元,是2007年的五倍。目前,全省已建成接待服务大厅102个,在建22个,占全部县区的68%。